机关部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研讨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近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系统学习和机关部门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体会,与大家交流。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进入全面深化阶段的关键一年。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规范化、体系化水平迈上新的台阶,为机关部门依法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责、推动绿色发展提供了根本法律遵循。我们必须把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法治任务,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执法用法上见真章,在协同共治上求突破,在强基固本上出实招,以高质量法治保障全县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深学细悟,在“知法明法”中把牢政治方向
学习好、领会好生态环境法典,是机关部门依法履职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把法典精神吃透、把条文内容弄通,才能在实践中运用自如、执行到位。
(一)全面领会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提升政治站位。一是从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高度来把握。生态环境法典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重大理念上升为法律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化的重要成果。机关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法典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二是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维度来认识。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填补了长期以来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分散、交叉、冲突的制度短板,标志着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进入新阶段。机关部门必须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从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来落实。2026年我县正处于传统产业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法典为我们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提供了明确标尺。机关部门要把学习法典与落实“十五五”规划目标紧密结合,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