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局《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会上的主持词及总结讲话
发布时间: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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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局《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会上的主持词及总结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本次学习旨在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2026年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由我作学习动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3月12日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式迈入法典化、体系化的新阶段。法典通篇贯穿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上升为国家法律规范,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了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为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全体同志务必深刻认识法典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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