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XXXXXXX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出席中国共产党XXXXXXX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XXX党委研究并报请XXXXXX党委批准,XXX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200名,占党员总数的1.6%。为做好XXX第三次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XXX党委于2026年3月下发了《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了专项培训,就代表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将各单位划分为XX个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发扬党内民主,充分酝酿、反复协商,根据基层党支部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250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选举单位对预备人选进行了认真考察,上报XXX党委审查同意后,召开了党员大会或党代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200名XXX第三次党代会代表。代表选举工作于2026年5月15日全部完成。
这次选出的200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XXX人,占XX.X%;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XX人,占XX.X%;基层操作服务人员XX人,占XX%;离退休人员X人,占X.X%。
代表中,大专以上学历XXX人,占XX.X%;受X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XX人,占XX.X%;女职工XX人,占XX.X%;少数民族代表X人,占X.X%。
代表中,35岁以下的XX人,占XX.X%;36岁至45岁的XX人,占XX.X%;46岁至59岁的XXX人,占XX.X%;60岁以上的X人,占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