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一时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本机关“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第一议题”制度,是指本机关党组(党委)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以及所属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时,原则上应当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会议的第一项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三条 “第一议题”制度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淬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本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抓手。各级党组织要把“第一议题”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重点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