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针对当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新规律,坚持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斗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坚持宽严相济,依法严惩不动摇,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理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新领域黑恶犯罪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攻坚克难;坚持综合治理,既打击整治又边打边治边建,健全预防治理长效机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