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主任意识形态专题党课报告:依法履职务实功,守正固本显担当
发布时间: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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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主任意识形态专题党课报告:依法履职务实功,守正固本显担当

同志们: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安排,今天由我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人大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联络等履职实践,与大家作一次交流。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人民性,决定了我们在意识形态战场上绝不是旁观者——每一项立法审议都是价值的抉择,每一次执法检查都是阵地的检阅,每一名人大代表都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哨兵。

一、坚持深学细悟,在领会新思想精髓中把准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这一重大论断,为人大系统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手中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无一不蕴含着鲜明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把这个本质特征守护好、把这个最大优势发挥好。

(一)把准“定盘星”,在立法审议中坚持政治导向与价值引领相统一,确保每一部法规都经得起意识形态检验。立法是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这个“转化”本身就是最严肃的意识形态工作。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时,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罚则部分引发了激烈争论。有委员提出,罚款金额不宜过高,以免引起群众抵触;也有委员认为,既然是倡导文明,就应该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社会建设委员会在吸纳各方意见后,没有停留在“罚不罚、罚多少”的技术层面,而是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友善”二字切入,在条例总则中增设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彰显城市文明风貌”的价值表述,把单一的管理条款升华为城市精神的培育。最终条例以高票通过。这个案例说明,人大立法不是冰冷的条文堆砌,每一项法规都是主流价值的制度化表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点。”我们在审议每一部法规时,都要首先问三个问题:这部法规传递了什么价值导向?有没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抵触的条款?条文背后是“管住人”还是“塑造人”?今后,法制委员会在法规草案初审时,必须单独设立“意识形态导向审查”环节,对标核心价值观逐条过筛,确保从法言法语中透出正气、正气中饱含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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