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
发布时间: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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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近年来,我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以推进,着力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夯实平台根基,构建立体服务网络

(一)强化实体平台建设,打通服务 “最后一公里”

实体平台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支撑,我区坚持以阵地建设为先导,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三级实体网络建设。在区级层面,高标准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等多项职能,实现 “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在街镇层面,全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做到辖区内街道(镇)全覆盖,确保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法律服务;在村居层面,深入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重点加大偏远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的工作室建设力度,切实打通公共法律服务 “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区已形成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以各街镇工作站为主体、以村居工作室为延伸的立体化服务网络,实体平台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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