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新官不理旧账” 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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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新官不理旧账” 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根据《关于集中整治 “新官不理旧账” 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和《关于集中整治 “党政机关向群众、企业承诺的合法合规事项不兑现” 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我单位认真对照第 11 项重点任务,围绕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向群众、企业承诺的合法合规事项不兑现问题,特别是政府机关拖欠企业房屋建设账款问题,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接到上级关于集中整治 “新官不理旧账” 突出问题的工作要求后,我单位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确保自查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听取各部门自查进展情况汇报,对存在问题逐项研究、逐项部署整改。

(二)全面排查,精准梳理

按照 “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的要求,我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对 2018 年以来承诺事项进行全面系统梳理,重点围绕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历届领导班子作出的承诺事项等进行逐项对照检查。自查范围涵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项目等各类工程,共梳理排查涉及建设工程领域合同及承诺事项共计 17 项,其中已按期履约 12 项,存在不同程度履约不到位问题 5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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