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文字赠予我的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下午好!非常荣幸作为获奖代表在这里发言。我叫李兵,来自郴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我在检察院工作的时间不长,我是2025年通过公务员遴选考试进入检察院工作的,此前在基层法院(郴州市资兴法院)工作了八年。曾经我是一名员额法官,现在是一名检察干警,也是一名文字工作者。下面, 我结合工作经历和对文字工作的一些思考,向大家汇报几点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宣传思想干部要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增强本领能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这句话全面准确概括了文字工作者需要的四种能力。
首先,脚力,是用脚步去丈量,决定文章写作的温度。纸上得来终觉浅, 绝知此事要躬行。我出生在基层、成长在基层、工作在基层。在我过往的工作经历中,办理了上千个案件,走遍了资兴的每个乡镇,接触了上千名当事人, 见证了许多不同人物的喜怒哀乐,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和急难愁盼,这些是我人生的宝贵财富。此前的工作状态经常是白天办案子、晚上写材料。我从来不认为,在法院检察院,办案子与写材料是相互脱节的“两张皮”,相反,它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写材料不是在远离业务,而是在用另一种方式理解业务、服务业务。写法律文书锻炼的是逻辑和说理,写综合材料锻炼的是站位和视野。写材料为我办案开拓思路,办案子为我写材料提供灵感和素材,两者看似不同,实则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