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关于集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具体表现及整改措施:聚焦痛点靶向发力 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集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履约公信力的关键举措。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对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的重大部署,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坚决纠治政商关系中的失信行为。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集中整治“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的具体表现进行深度剖析,并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当前“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的具体表现
在推进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在面对历史遗留问题时,仍存在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现象。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合同履约、债务清偿、规划延续以及政策兑现四个维度。
(一)涉企合同推诿拒认,存量项目长期搁置。部分单位在班子调整后,新任领导以“情况不熟”、“前任签字”或“程序有瑕疵”为由,对原单位依法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和工程建设合同不予履行。针对某产业园配建道路工程,原协议约定由政府返还垫资款项4500万元,但因分管领导更替,导致款项拖欠达18个月。部分项目在完成主体建设后,因新任领导对原有设计方案提出异议,拒不开展综合验收,导致社会资本方资金链断裂,形成资产闲置。
(二)历史债务清偿不力,拖延挤占企业资金。部分地区在压降地方债务过程中,未能妥善处理对民营企业的应付账款。部分部门通过“拉长审计周期”、“反复核对账目”等方式,变相拖延支付工程款与服务采购费用。统计数据显示,某区水利局在2024年前形成的涉企历史欠款达3200万元,历经两次主要负责人调整,至今仍有65%的款项未进入实质性化解程序。这种以行政权力对抗合同约定的行为,严重挤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