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入综治平台凝聚解纷合力建设中国特色的“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
近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场交易量大幅增加,新业态新交易模式日新月异,随之社会矛盾纠纷持续增多,呈现出案件总量大、类型新、领域宽、定分止争难度大的特点。2025年,中国法院受理案件量3748.6万件,较十年前增长1.16倍,法官平均办案量更是增加2.6倍,人案矛盾日益突出。
为此,党中央决定在县级普遍设立综治中心并规范化运行,有效整合县域内各类解纷力量和资源,为民众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创新升级“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布局,促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形成中国特色纠纷解决新模式。
一是多元化参与。2019年以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陆续与18家中央单位建立“总对总”机制,自上而下整合省、市、县、乡行业性专业性解纷资源。今年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法委、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等20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将“总对总”机制改革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凝聚解纷合力。地方法院在“总对总”框架下,持续扩大特邀调解队伍,丰富纠纷解决“菜单库”。到2025年底,法院对接的调解组织、调解员已达12.3万家、50多万名,依托综治中心聚合力优势,为民众提供“定制式”调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