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已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 XX 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XX 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规范我县养犬管理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核心导向,坚持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相结合,通过健全管理体系、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监督执法、完善服务保障等多措并举,全面规范辖区内养犬行为。构建养犬人自律、社会公众监督、基层组织参与的长效养犬管理格局,营造安全有序、整洁文明的社会生活环境。
二、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宣传筹备阶段
完成县级专班组建,明确职责分工,传达学习《条例》及市级实施方案要求,做足《条例》实施各项准备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
开展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入户宣讲、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讲《条例》相关规定,引导养犬人正确认识养犬权利和义务,提升群众依法文明养犬的自觉性。〔县委宣传部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
划定并公布我县城市文明养犬管理区域范围,组织开展管理区域内犬只排查统计,全面摸清饲养犬只的种类、数量、免疫等情况,建立犬只管理台账,加强数据归集和利用。科学规划犬只收容留检场所,完成选址、规划等前期工作,避免重复无序建设、资源闲置浪费。〔专班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