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上级党委的具体安排,本人认真对照三个方面存在的差距,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差距
(一)在整治违规吃喝思想认识上存在的差距
对整治违规吃喝工作的政治高度认识不够到位。 本人虽然知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但在思想深处,有时将违规吃喝问题视为一般性作风问题,对其背后深层次的腐败风险和政治危害认识不足,未能真正将其上升到践行党的宗旨、维护党的形象的政治高度来审视和对待。在工作推进中,存在 “业务抓得紧、作风抓得松” 的思维惯性,对整治违规吃喝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
对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的警惕性不足。 随着高压整治态势持续,违规吃喝由 “明转暗”、改头换面的问题日益突出,如借工作调研名义安排餐饮、在单位食堂以 “工作餐” 名义变相违规、通过私人关系转移消费等。本人对这些新动向、新变化的研究不够深入,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本单位是否存在此类隐形变异行为缺乏足够的警觉。
对自身廉洁风险的主动研判不够。 公司处于在建与运营并行阶段,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设备供应商等多方主体联系密切,廉洁风险点较多。本人作为班子负责人,对本人岗位面临的廉洁风险未能进行系统性梳理和主动研判,在思想上存在一定的麻痹心理,对 “人情往来”“工作需要” 与违规吃喝之间的边界界定不够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