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2021年至2025年工作报告:深耕清廉村居沃土,护航乡村振兴新篇
发布时间: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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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2021年至2025年工作报告:深耕清廉村居沃土,护航乡村振兴新篇

2021年至2025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大局,聚焦村级权力运行的核心环节,充分发挥监督“哨兵”作用。我们立足岗位职责,坚持预防为先、闭环管理,为维护集体利益和群众权益、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2021年至2025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聚焦履职尽责,健全监督运行机制。

1.细化照单履职路径。

我们深入落实关于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指导意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村务监督权责清单》,将村级重大决策、“三资”管理、工程项目、惠农政策落实等4大类28个具体事项明确为必监督范畴。通过编制《监督业务操作手册》,将每一项监督流程图表化、标准化,确保委员们在监督时能够按图索骥。五年来,监委会共参与村“两委”涉及“三重一大”决策会议156次,通过现场记录、实时提醒、会后查核,确保决策程序严格遵守集体研究、民主民主决策的制度要求。

2.完善分类管理模式。

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务事项,我们探索实施了“全过程动态监督”模式。对于日常财务支出,实施“周报、月审、季公开”;对于小型民生工程,采取“前置审核、驻点监督、验收把关”;对于低保评定等敏感事项,坚持“全程列席、过程核实、结果复核”。2021年至2025年,我们累计对32个村级小微项目实施了分类监管。通过这种差异化的管控手段,将监督的颗粒度细化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实现了从“概略监督”向“精准监督”的转变,有效防范了程序性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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