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荣幸能在此与各位交流我县在大气污染防治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当前,生态环境治理已进入攻坚期,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其中关键一环,关系民生福祉,关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烟花爆竹燃放,在短时间内会集中产生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冲击,并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此,我县始终坚持将大气污染防治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相关决策部署,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积极探索符合县域实际的有效路径。下面,我将我县的主要做法与初步体会作一汇报。
一、提高政治站位,构建“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禁燃禁放工作,首要在认识,关键在责任。我县深刻认识到,这是一项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工程。
一是高位推动,压实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将大气污染防治和禁燃禁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调度会,传达上级精神,研判形势,部署任务,形成“县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乡镇合力抓”的工作格局。例如,在2026年“双节”来临前,我们专门召开全县推进会,县委书记亲自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部门、乡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守住空气质量和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