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改两为有落差,营商环境有待优化,服务企业标准不高。
2.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发挥不明显,经营效益不佳。
3.集团公司主业不突出,部分子公司缺乏核心竞争力。
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用心用力不够。
5.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措施乏力。
6.对国有企业发展研究谋划少,企业内生动力不强,通过参资入股等方式参与企业实体化运营还没有取得突破。
7.党工委(管委会)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下属国有公司指导监管乏力 ,至今下属国有公司现代化管理制度仍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设置不符合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部署,对下属国有公司考核监 管不到位。
8.贯彻落实开发区改革用力不足,对向改革要动力认识不到位,绩效考核激励作用发挥不充分,集团下属公司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变动随意。
9.现代企业制度不完善,政企不分,管委会出资人职责、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责不明晰,企业均按内设机构进行考核、管理,重点工作与人员调配由管委会直接安排。
10.公司造血能力不足,拓展发展空间不主动,多家国有公司名下没有优质资产,融资规模小、渠道窄,融资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
11.针对党的领导融入国企治理不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有差距,下属国企三会一层治理存在短板,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重大事项前置研究制度不够严实,国企内部管理较为松散,合规性审核不严,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不规范。
1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还不深入,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高质量发展文旅产业决策部署发力不足,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整合文旅核心资源、提升企业盈利能力、防范重大风险等方面还有差距。
1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关于国资国企改革部署要求不够到位,聚焦主强辅优发力不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