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要点安排
发布时间:202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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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要点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现就202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一、 锚定“一个目标”,深化“两项认识”,筑牢新时代安全发展思想根基

 

2026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深化之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立足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锚定“杜绝重特大事故、压降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年度总目标。 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作为刚性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根本好转。一是量化指标约束。 科学设定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并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各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实施严格的过程监控和结果考核。二是深化规律认识。 加强对季节性、周期性、关联性安全风险的规律性研究,提高预警预判的准确性。深刻吸取国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三是坚持系统观念。 将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在规划编制、项目引进、园区建设、城市管理中严把安全准入关,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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