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规砺行 矩尺成方
——《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近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读书班。通过逐章研读、分组研讨、案例教学,我对党中央制定《条例》的深远考量有了更加系统、更加深刻的体悟,现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工作的重要论述固化为制度成果,是新时代党领导机关工作的“总章程”。其一,它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制度保障,确保各级机关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二,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为机关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了完整程序链;其三,它是破解“灯下黑”“中梗阻”问题的锐利武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设置了刚性防火墙。
二、深学细悟,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
### (一)把准政治机关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
《条例》开宗明义明确“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学习中,我对“政治属性决定工作方向”有了切肤之感:无论是文稿审核、会议筹备,还是督查督办,任何环节都必须把政治标准挺在最前面。要把“第一议题”制度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把是否有利于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第一标尺”。
(二)把准服务大局定位,勇挑重担抓落实
《条例》强调“机关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综合文秘岗位干部,我将把参谋助手作用体现在“三服务”全过程:一是超前服务,紧贴领导决策需求搞好调研、信息、预案;二是精准服务,严格公文审核、精简会议活动,坚决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三是高效服务,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的重点任务,建立“任务清单+责任台账+销号管理”闭环机制,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