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企业(扩大)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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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企业(扩大)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的核心在于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灾害的有效防治。“一通三防”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生命线,关系到每一位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可持续发展。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矿井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防治工作,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责任体系

(一)组织机构设置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体系,设置专门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管理机构。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设置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开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通风科(部)作为“一通三防”专业管理部门,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高瓦斯矿井至少配备1名第一学历为通风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实验室,配齐配足实验设施设备和专职实验人员。

(二)责任体系建设

建立以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一通三防”责任体系和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矿长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把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事故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矿井通风、瓦斯、防突、防尘、防灭火等专项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明确“一通三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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