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XX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的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法治保障,紧紧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坚持依法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领导体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XX镇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镇村两级责任体系,镇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乡村振兴目标责任书,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村级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包村干部定期深入联系村指导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月调度、季总结、年考核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