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八禁止”内容党课
1、禁止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中侵占、挪用。
2、禁止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擅权妄为、谋取私利。
3、禁止在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中弄虚作假、损公肥私。
4、禁止在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5、禁止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
6、禁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7、禁止在农村事务监督中欺上瞒下、逃避监督。
8、禁止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
第二章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六条 禁止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中侵占、挪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通过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补贴资金;
(二)截留补贴资金;
(三)其他侵占、挪用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行为。
第七条 禁止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擅权妄为、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益,虚列支出使用、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或者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长期拖欠或者变相占用集体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