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促进干部职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我市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经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会议研究,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班子构成、责任和权限
(一)考核领导小组
1、人员构成
组 长:向章云
副组长:周坚强、佘小嘎、姚 栋、刘伯成
成 员:李胜文、刘亚红、周建平、彭利民、贺小梅、赵云江
2、职责
(1)组织协调考核工作;
(2)确认考核结果;
(3)评定考核等次;
(4)受理考核申诉。
(二)考核工作组
1、人员构成
组 长:周坚强
副组长: 刘伯成
成 员:蒋志雄、杨绘新、刘萍萍、危婀玲、刘 哲
2、工作职责
(1)办公室和组织部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巡察机构、内设机构、二级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各部门)必须配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