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施行以来,为我公司加强党的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五年来,我公司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组织部要求,现将我公司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质量评估
(一)适应性评估
《条例》总体适应新时代形势和任务要求,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了系统性、全面性的制度规范。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政治建设、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和监督、领导和保障等各个方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实施效果看,《条例》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组织体系不够健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为新时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特别是在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定位,推动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等方面,《条例》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