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质生产力提升协同机制河长履职提质增效实践探索报告
发布时间: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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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20xx年x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时强调“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这一指示为各地各行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加快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对于构建新型生产关系有着重要的价值,对于水利行业来说,水利新质生产力的核心在于水利科技创新的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让各类优质生产要素向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方向顺畅流动。xx市运用水利新质生产力提升河长管理信息系统的数字化协同能力,以技术和制度的双轮驱动实现了从普适性巡河履职模式向差异化巡河履职模式的转变,取得了突破性成效,进一步推动了河长制的效能提升。

2.普适性河长履职要求与治水新阶段不相适应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所谓“河长制”,即由地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某一条河流的“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水污染治理。20xx年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市各级河长实行普适性履职要求,即:不考虑河湖本底差异,各级河长巡河频率有所不同,同级河长实行相同巡河频率。普适性巡河履职模式降低了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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