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4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于5月20日起施行。该法的颁行,向全社会传递了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庄重承诺,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把我们党改革开放以来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的政策以法律形式系统地表现出来,为执行机关严格执行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提供了基本遵循,为相关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法治保障,也将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稳定和透明的法治环境、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必将有力提振民营企业经营者的信心,激发民营企业强大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民营经济促进法开宗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