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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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和社会秩序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文明平安过节。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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